• 瑞典商标注册
    Trademark Fees and Documents in Sweden

瑞典商标概要
1.瑞典商标法令最早于1961年1月1日生效实施。1993年1月1日被经修改后的商标法令取代。现行的瑞典商标法是于1995年1月再次经过修改的。
2.瑞典商标法律规定,最先提出商标申请者将获准注册,并享有该商标的专用权。同时又规定,经过长期而广泛的使用已确立了良好信誉的未注册商标的个人或企业,也可以享有使用该商标的专用权。因此,瑞典对商标的保护是实行注册和使用兼顾的原则。
3..瑞典接受对商品商标、服务商标、标准商标(含集体商标)的注册申请。
4.在瑞典,商标的指定商品和服务的分类采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法。
5.瑞典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议定书》以及《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的成员国。同时也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成员,于1995年12月1日加入马德里议定书,属纯议定书成员国。
国家英文缩写:SE

  • 商标注册各项业务
  • 货币单位:人民币
业务名称 描述 费用 备注
申请注册 商标申请注册 首类:9800
次类:4500
1、提供申请信息
2、签署委托书

申请人主体资格:
自然人、法人都可以提交商标注册申请。

申请所需文件:
1、商标图样。
2、申请人包括名称、国籍及地址。
3、商品或服务清单(包20项/类)。
官方回执时间:1-2个工作日
注册所需时间:4-6个月
商标有效期:10年
瑞典商标的续展:续展申请应当在注册有效期满前12个月内提交,也可在期满后6个月宽展期内提交。在宽展期内提交的,要额外缴纳费用。

办理途径分析:
瑞典属马德里成员国,费用为322瑞士法郎,如通过马德里途径单独办理法国商标注册,则马德里商标官费为(653+322)*7.0=6825元,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代理费3000元,计9825元,要求:国内商标受理通知书。两种途径费用相差不大,从时间及费用等方面考虑,单一办理更为合适。